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创新创业竞赛对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积极作用,培养高素质、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大学生,对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指面向大学生的学术性科技活动,竞赛的举办和参与均须坚持学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第四条 竞赛项目分为五级:特级、一级、二级、三A级、三B级。
特级:多个国家级部委联合主办的竞赛;国际有关部门主办的高水平竞赛;在国际性学科竞赛中,有多层选拔机制、在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有很高影响力与认可度的学科竞赛,或是有多层选拔机制、学生参与面极广、获奖含金量极高、专业认可度极好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一级:特级竞赛的国内、省级竞赛;教育部等国家级部委主办或资助的竞赛;省级多个政府部门联合主办的竞赛;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有多层选拔机制、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有很高影响力与认可度的学科竞赛,或是有多层选拔机制、学生参与面极广、获奖含金量极高、专业认可度极好的全省性学科竞赛;
二级:一级竞赛的省级竞赛;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竞赛;广东省教育厅等主办或资助的竞赛;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有多层选拔机制、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较有影响力与认可度的学科竞赛,或是有多层选拔机制、学生参与面广、获奖含金量高、专业认可度好的全省性学科竞赛;
三A级:由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竞赛;在全省性学科竞赛中、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较有影响力与认可度的学科竞赛,或是学生参与面较广、获奖含金量较高、专业认可度较好的校际间学科竞赛;
三B级:企业、协会及其它单位主办的竞赛(竞赛项目原则上应办赛满两届以上);在学生参与面、获奖含金量、专业认可度、社会反响度等方面具有一定质量,且比三A级赛事低的学科竞赛。
第五条 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竞赛项目及级别的认定。新增学校认定的竞赛项目原则上需有两年以上开展基础,由院(系)向教务处递交《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申请表》。经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审核资料,听取汇报等基础上,结合学科分布和社会需求,确定是否认定为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第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创新创业竞赛体系一览表(2018年版)